我省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顺利完成

31.01.2018  14:42

  按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和司法部的安排部署,近期,我省各市司法局和省司法厅对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2300余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

 

 

  省司法厅和各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均成立了由主管领导负责、司法考试处(科室)和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的4-6人审核工作小组,加强对审核工作的领导,依法依规进行了初审和复审。依据《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规范》,审核工作采取集中受理、集中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核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审核标准、时限和程序要求,主要对申请人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照片等信息进行了审核,重点对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人员信息、军队合格人员信息和补录人员信息进行了审核,并对有关材料进一步核实信息,严把审核质量关,并严防考生信息和管理信息泄露。
  在审核中,初审和复审机关充分发挥集体审核工作优势,把任务、责任、标准、程序落到实处,为审核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各市司法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审核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明初审纪律,落实初审责任。省厅审核工作人员认真核查初审机关上报的申请材料,重点核查信息不一致、疑难学历、因特殊情况户籍迁入放宽地区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
  审核工作完成后,各市司法局和省厅分别在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平台上报信息数据,撰写审核报告。下一步,按照司法部安排,将对符合条件申请人进行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集中审核认定,制作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