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强力推进成效明显

01.06.2015  14:05

今年以来,陕西省司法厅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陕西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司法体制改革分工实施方案》,紧紧抓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批示的这一机遇,围绕深化改革工作大局,结合工作实际,集中力量抓好改革中难事、大事的谋划和解决,对标中央和省委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及时制定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2015年法治陕西建设重点改革任务分工方案》及《司法体制改革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一些工作举措受到司法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改革办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是深化狱务公开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华山监狱被司法部确定为西北五省区唯一一所深化狱务公开工作试点单位。坚持以开展深化狱务公开试点工作为突破口,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积极探索狱务公开新路径,深化狱务公开新方式,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为实现狱务公开方式多元化和实时便捷化,依托移动互联网和微信平台,开设“华山监狱微信官方网”,创建狱务公开新平台。设置《阳光监狱》、《智能查询》、《服务指南》、《法律法规》、《会见须知》、《管教动态》等六个板块,面向全体罪犯亲属和社会公众开放。对于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邀请监狱执法监督员、执法联络员旁听监狱评审会议。建立完善门户网站和内部执法信息平台工作制度。目前试点工作基本结束。

二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在全省深入开展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含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全省约60万名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参加了考试,覆盖面达90%以上;针对青少年学法用法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开展了秋季开学第一周“法律进学校”和“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组织开展校园法制报告会、法制教育课、法制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校园法治宣传活动,编排法制教育小节目,印发法制宣传页等,营造丰富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针对企事业单位人员学法用法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推荐评选依法治企示范单位”活动,全省48家企业被推荐为依法治企示范单位;针对农民学法用法大力推行送法下乡、送法进工地、法律赶大集等形式,取得明显效果。编印《陕西省地方性涉农法律法规汇编》《陕西省农村社区实用法律系列丛书(六大系列60种)》免费发放到全省基层农村;深入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在法制日报、西部法制报开辟专版、专栏宣传法治,开展法治动漫大赛,拍摄了我国首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题材电影《司法所长老秦》在全国公映;下发大力推进板块式普法的意见,意见明确了板块式普法牵头单位的责任,各级各类人员“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理念初步形成;利用近两年时间,组织协同省委政法委、省委政研室、西北政法大学等有关专家教授,完成《法治陕西建设纲要》的撰写工作,为省委制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提供了依据;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十次会议审定通过,即将以省委、省政府两办文件下发执行。

三是法律服务工作推陈出新。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全省律师队伍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和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保障体系。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律师执业立法调研工作,力争在2-3年内完成《陕西省律师执业条例》的立法工作。督促落实与省高院联合制定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意见》,积极开展律师事务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有关文件精神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将律师事务所党的工作规划作为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必备条件,在行政许可时严格把关,继续保持律师行业党的工作全覆盖成果。举办多期支部书记、党员律师和律所主任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班,教育引导律师始终以清醒的头脑,在办理各项法律事务中坚持正确的立场、观点;加大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的宣传力度,简化审批流程,尤其对尚未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地区优先审批。

四是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稳步完善。着眼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局,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指示精神为主线,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启动了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了法律援助信息平台建设,加强12348法律援助专线建设,实现了117部坐席网上实时督查。

五是司法鉴定工作成绩突出。自《陕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出台后,已经初步确立了司法鉴定的统一管理体制,全省司法鉴定工作正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轨道。2014年,我省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32773件,其中司法鉴定援助案件2781件,减免费用达到280.2万元。

六是法律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按照中央和司法部部署,研究提出《关于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意见》,严格法律职业准入标准,推动将司法考试制度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贯彻落实考试各项改革措施。实施好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降分录取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等政策,做好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组织实施工作,贯彻落实好中政委关于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加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深化司法考试理论研究,为改革提供理论支持。

七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及时与省检察院进行座谈讨论,研究拟定工作思路。与省检察院联合发文将《通知》进行了转发,使各地尽快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我厅与省检察院组成联合调研组,邀请省委政法委、省委政研室(改革办)、省人大内务司法委、省财政厅等六厅局,于4月20日至24日赴全国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省份山东吉林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借鉴试点省份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组织起草了我省《实施方案》报省委政法委,拟提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待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备案后组织实施。

来源:厅法制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