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司法行政系统10个集体13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09.07.2022  10:03

  7月8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日前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对近5年来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分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其中,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10个集体、13名个人荣获表彰。

  我省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的有:宝鸡市司法局、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陕西省汉中监狱特警队、陕西省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陕西省商州监狱第一监区、汉中市司法局、彬州市司法局、榆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一科、安康市司法局、商洛市柞水县司法局。

  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的是:华山监狱第十五监区副教导员李文清、渭南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张秀玲、眉县强制隔离戒毒所五大队大队长张武兵、省监狱管理局财务装备处副处长花薇、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李方、宝鸡市眉县司法局局长赵科林、延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郝强、汉中市宁强县司法局局长李波、咸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李利、铜川市印台区司法局副局长陈伟。另外,北京市安理(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屈金冈、西安市汉唐公证处主任杨磊、陕西省汉江监狱劳动改造科供水供电站班长邓建军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编辑:高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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