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名吧 榆林公开招聘798名公益性岗位协管员

06.09.2015  01:31

根据《陕西省就业援助办法》(陕人社发【2012】114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施意见》(榆政发 【2007】2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对今年在公共安全、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等领域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主要分布在市安监、公安、交警、消防、妇联、乡镇老龄、社区司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共计798个。

二、岗位职责

(一)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管员工作职责

1、参与日常应急救援训练工作;

2、承担日常应急救援战备任务;

3、承担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突发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等。

(二)城镇社区司法协管员工作职责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事纠纷;

3、协助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4、完成县区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乡镇老龄工作协管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高龄老人保健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高龄老人的年检工作;

2、开展日常服务工作,及时反映居家养老服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3、县区老龄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消防工作协管员的主要职责

1、驾驶员的职责从事普通消防车辆、特种消防车辆以及指挥车辆和后勤保障车辆的驾驶;

2、文秘信息员的职责主要从事档案整理、业务受理、文秘信息撰写和规范性文件的处理等工作;

3、医护人员主要从事急救人员的医疗和护理。

(五)公安协警察的主要职责

1、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执勤等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参与“平安社区”的创建活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防盗、防爆、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教育和检查;

3、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应对突发事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保护公私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4、公安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妇女工作协管员的工作职责

1、宣传和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2、在妇联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推动妇联组织与和谐社区建设;

3、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

4、普及 科技 、环保、妇幼保健和优生、优育、幼教等知识,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 市金融办协管员的工作职责

1、承担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及当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日常联系和合作,做好配合、协调、考评和信息交流工作;

2、协助、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3、承担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和民营贷款公司的资格初审、设立、备案、变更、退出及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八)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协管员的工作职责

承担公务车辆的管理、公务用车的派送、登记和后勤服务工作。

(九)残联协管员的工作职责

1、组织、管理、协调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2、接待、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办理援助事项;

3、配合社区做好本社区的残疾人工作,掌握好本社区残疾人的状况、需求,并建档立卡;

4、密切联系残疾人,代表其利益,倾听其呼声,反映其需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并提供优质服务。

(十)榆阳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管员的工作职责

承担城区居民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