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93名新任人民监督员开始履职

24.12.2015  08:32
 

  “作为人民监督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恪守人民监督员职业道德……”12月22日上午,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集体宣誓仪式和初任培训开班式在西安市长安区举行,标志着全省593名新任的人民监督员开始履行监督职责。这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后,我省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的首批人民监督员。 

  据介绍,人民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等11种情形实施监督。为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陕西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其中对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年龄、政治条件、数量及名额分布等作了明确规定,且在全国非试点省份中最早向最高检、司法部报送,经备案后下发实施。8月份以来,我省全面铺开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司法行政机关开始履行选任管理职能,严把选任关口、确保人选质量,选出了近600名人民监督员,使我省成为落实《改革实施方案》速度最快的省份之一,为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讯员:华文胜 记者:魏焱 纳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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