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组织1200名民警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
为推动全市夏季消防大安全检查工作开展,安康市公安局发动全市150余个公安派出所、1200余名民警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力以赴打好夏季火灾防控攻坚战。
层层部署,凝聚合力。市公安局结合全市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行动工作部署,集中警力开展“火患攻坚”行动,对全市“九小场所”、农村、社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家单位。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杨尚伟、公安局副局长雷绍明等领导先后3次主持召开了专项行动协调会,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了隐患整治的工作目标、范围重点、主要措施、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雷绍明长任组长,消防、治安等警种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在消防支队设办公室,印发《安康市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实行日统计、周调度、月通报。
铁腕除患,不留盲区。市公安局规定每名派出所民警每周至少检查4家单位,每个派出所每月至少办理2起消防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执法。每个公安派出所派出5个检查组,逐条街道、逐个社区开展“实名制”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严肃查处,严防发生“小火亡人”事故。异地互查。从全市抽调50余名消防民警组成11个检查组,开展异地交叉互查。检查人员将核查结果统一汇总后上报市局,由市局集中进行督办。
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治安、消防等警种成立联合督察组,开展明查暗访。对督察发现工作不力、成效不大、弄虚作假的派出所,一律从严问责,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目前,共开展5次督查,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35个。重奖惩。市公安局制定行动考评方案,每周在市局办公网公布工作进度,每月进行考核排名,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各分县局年终考核成绩;对总体成绩排名前3位的检查组民警,落实个人三等功等奖励措施,对履职不到位和排名后5位的检查组,约谈问责相关派出所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