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人大新任命11名法院人民陪审员

29.07.2016  17:38

      7月26日,在兴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经过当场审议、投票,会议通过并任命了市法院提请名任命的11名人民陪审员。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是面向社会公开选任,通过报名审查、组织考察、征求意见,层层筛选,最后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并任命的。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苏小妹希望,新任陪审员要恪守人民陪审员的职业道德,遵守审判纪律,自觉服从法院工作安排,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代表表示,在将来的工作中将认真履行陪审员职责,充分发挥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的优势和作用,促进案件的审理。

      (赵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