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挺烈士名誉权侵权案入围推进法治西安建设十大诉讼案

07.05.2019  12:22

  昨天,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8年度推进法治西安建设十大诉讼案件”,其中刑事案件3件、民商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1件、执行案件3件。叶挺烈士名誉侵权案、闻天科技公司起诉业主,要求确认内部认购合同无效纠纷案等均入围。

  叶挺名誉侵权纠纷案:

  推动全社会学习英烈的价值导向

  叶挺烈士名誉侵权一案中,西安摩摩信息技术公司因在网站上发布不当言词内容的短视频,引发舆论关注。叶挺将军的后代叶正光等人随后将该公司起诉到雁塔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在3家国家级媒体上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叶正光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向其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谈及该案的典型意义,西安中院表示,叶挺烈士名誉权案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后,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侵犯英雄烈士名誉权案件。该案的依法公正审判,不仅体现了个案公平正义,更推动了全社会形成捍卫英烈、学习英烈的鲜明价值导向。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张西安点评此案称,互联网和自媒体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名誉权侵权与保护的系列新问题,亟须人民法院通过民事裁判厘清侵权与表达自由的界限。本案的成功审理,不仅回应了保护英雄烈士名誉的社会关注和民族情感,而且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积极探索。判决显示的关于网络创作主体应当承担社会责任、考量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以及尊重历史、弘扬正气的裁判理念,对于今后类似案件的裁判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记者了解到,该案同时入围全国“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年度十大案件”。

  开发商起诉业主案:

  增强市场主体诚信意识

  2016年,西安市部分购房者通过签订内部认购合同的方式,购买了西安闻天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紫杉庄园”项目商品房。2018年2月,闻天公司以该项目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由,将包括李琛茹在内的多名购房者陆续起诉至西安市各基层法院,要求确认内部认购合同无效。

  2018年2月12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闻天公司与李琛茹之间签订的内部认购合同无效。李琛茹不服,向西安中院提起上诉。西安中院经审理认为,李琛茹与闻天公司签订的合同虽然名为内部认购合同,但该合同内容已具备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且李琛茹已全额向闻天公司支付了购房款,双方亦认可案涉合同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故双方形成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法律关系。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闻天公司的诉讼请求。

  提到这一案件的典型意义,西安中院认为,该案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即诚实信用原则作出实体裁判,体现了人民法院在审理司法案件时应当遵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理念,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个案审理发挥了审判机关对社会秩序的引领功能,对增强市场主体诚信意识、遵循契约精神意义重大。同时也传导了正确的司法理念,统一了裁判尺度。

  “十大案件是法院

  向群众交出的成绩单”

  除了上述两个案件之外,入围“十大案件”的还有张涛等12人、张宏伟等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李长河等9137人与大荔县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案;张胜利与西安一得贸易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执行案;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西凤十五年六年陈酿酒营销有限公司与陕西金凤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菅红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百欣花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李宝山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榆林市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执行案。

  西安中院副院长杜豫苏介绍,2018年,西安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7637件,占全省法院总受案数的35.7%,办结案件208354件,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法院中排名第一,这为服务保障西安良好投资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与“平安西安”“法治西安”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这十个典型诉讼案件,从多个方面、多个角度,全面体现了全市法院始终将公平正义和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彰显了全市法院将审判工作融入社会发展的深度、维护公平正义的深度、依法维权的温度、服务大局的力度和维护公正的刚度,可以说,是全市法院向广大人民群众交出的一份成绩单。”杜豫苏说。

  记者张晴悦

编辑: 石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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