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多项制度确保警车管理有序

15.07.2015  18:41

近日,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多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警车管理使用,杜绝警车违规问题的发生。

建立学习制度。每季度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提升驾驶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干警对加强警用车辆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干警从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高度认识规范、安全使用警车的重要性,使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自觉性。

建立派车单制度。完善警车派遣、使用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派车制度,做到有派有出、不派不出,非工作时间车辆统一入库,严防警车外借和非警务用车鸣警报,节假日、双休日对警车实行封存,非紧急公务不得使用,使车辆管理规范化。

建立车辆准驾制度。规定车辆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人驾车出行必须行驶证、驾驶证、警车准驾证“三证”齐全,严禁警车牌证不全,套挂、挪用警车号牌,将警车及警车牌证转借他人使用等情况发生。

建立健全警车养护和督察制度。要求对车辆及时、定期维修保养,每月不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办公室、政工等部门对各项警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察,同时,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警车的行驶状况、遵规守纪情况进行检查。严查驾驶员饮酒驾车,违者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警车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作者:吴堡县人民检察院 高鹏 白善元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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