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状告西安市食药监局胜诉 称民告官太难

24.05.2015  01:52

汉台 网5月24日讯 (记者朱娜)对于王先生来说,一年多的申诉终于有了结果,当他拿到“终审判决胜诉”的判决书时,情不自禁地哭了。他说“民告官”太难了,能赢更是彰显司法公正。

据 王先生说,他在2014年“3·15”期间在西安沃尔玛、人人乐等超市购买了多种商品,发现部分商品的标签涉嫌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便向西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多次举报。可是对于部分举报,西安市食药监局有的长时间不答复、有的答复不全面,王先生以“行政不作为、违法要求履行义务”为 由,将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上法庭。2014年11月14日,雁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本报以《老百姓告西安市食药监局索赔1233.1元》 为题进行了报道。雁塔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2015年1月28日公开宣判,责令被告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行职责,承担案件诉讼费;驳回原告王 先生1233.1元赔偿要求。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上诉。经过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15年5月19日作出判决。驳回西安市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上诉,并由其承担诉讼费。

事情到了现在,似乎可以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但王先生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说,因为食药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所以自己去年所购买的食品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无法定性,现在食品几乎全过期了,维权道路 十分艰难。从庭审期间西安市食药监局及其下属单位提供的材料来看,王先生举报的超市均存在不同程度违法,食药部门也均进行了立案,但王先生查阅对超市的处 罚材料后认为,其涉嫌存在执法尺度不一、履行职责不全面等问题,等拿到食药部门的行政回复后,他还将继续主张权利。(文内王先生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