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成功处置一起环境突发污染事故

06.01.2015  12:18
      西安日报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1月4日,周至县成功处置一起环境突发污染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及水源污染。

  1月4日凌晨6:30,周至县与眉县310国道交界处发生一起甲醛罐车侧翻事故,甲醛水溶液发生泄漏。周至县环保局接到县政府通知后,立即启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环保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环保局应急中心、市环保局办公室汇报,请求技术支援。据现场勘察,肇事车辆装载9.6吨37%甲醛水溶液,因车顶法兰盘损坏,导致罐内甲醛水溶液泄漏至路面及国道排水沟,泄漏量约1.5吨,现场有较强刺激性气味。经各部门会商,现场采取了紧急处置措施:首先疏散了群众、车辆禁行,消防人员对侧翻罐车用消防泡沫进行喷覆,减少甲醛挥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周至县环保局、青化镇政府组织对侧翻车周边和道路两侧排水沟构筑砂石围堰,防止消防水溢流漫延。

  随即,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在车辆侧翻点下风向进行监测。临近居民点经监测空气中甲醛浓度未超过国家标准。

  宝鸡氮肥厂调派专用吊车,空置罐车赶赴现场,将侧翻吊车吊起,与空罐车开至空旷处,完成甲醛水溶液倒罐工作,至当日13:00此工作已安全完成。

  此后,由陕西新天地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对现场消防水、砂石围堰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处置。截至4日晚20:30分,处置工作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