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年少轻狂酿悲剧 多方携手筑温情

09.09.2016  22:18
        陕西法院网讯    又到开学季,想着昔日的同学纷纷踏进校园,金伟、李浩(化名)眼里充满了悔恨的泪水,他们年龄不足15周岁,如花的年龄,却因自己的无知和轻狂付出了沉重代价,由于涉嫌犯抢劫罪被羁押于看守所。

        庭审中,未成年犯罪人和被害人的泪水和哭泣刺痛着法官们的心,一幕幕让人不忍直视的庭审现场,一起起类似案件的发生,让法官们不禁思考,如何才能真正的让这些失足少年迷途知返、重归正道。本案中的金伟,家庭贫困、父母离异,母亲迫于生计常年在外打工,判决之后,涉案学生的后续就学、监管成了最大的问题,以后的路还很长,当务之急是如何创造条件帮助其改过自新避免二次犯罪,为此,9月6日上午,周至法院主动联系县教育局和涉案学生所在学校召开座谈会,专题研判该案中的五名未成年人判后就学、学校监管事宜以及今后校园法制教育模式。

        会上,周至法院少年法庭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及判决之后的种种顾虑。教育局和学校表示,将按照法律规定配合法院封存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并创造条件,帮助失足学生重返校园,学校将责任到人,密切关注学生动向,用科学的、人性化的方式助其健康成长。随后,法院和教育局与会领导就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一致认为法院开展的“青年法官护校园”活动,成效显著,意义深远,要把该活动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使法治的意识沁润每一个学生的心灵。

        周至法院院长刘群认为,法官依职权坚守法律底线,审判中尽己所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但每当发生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令法官们感到痛心和惋惜。法院愿意在审判活动之外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关心和保护,充分发挥法官们在知识储备和人员素质等方面的优势,开启法制教育的一扇窗,同时,希望社会各界的力量参与其中,共同形成一个常态有效的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