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依法推进和提升固废危废环境管理安全水平

12.06.2016  14:12

      6月7日,全市学习贯彻落实《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传培训及暨固废工作安排会召开。培训会邀请陕西省固体废物处置管理中心主任宋东刚就《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作专题辅导报告。各区县环保局、新区环保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水源区环境管理站和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和监管人员,全市固废及危废产废企业和从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环保局副局长张建政主持培训会。

      会上,市环境监察支队长张立宏同志传达了全省并安排了全市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倾倒、排放危险废物保障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并要求各区县、相关单位按照行动安排,切实抓好落实。宋东刚主任结合典型案例和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重点讲解了各级、各单位、各企业在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并从28个方面对《条例》实施的现实意义和重要内容,给全市固废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题辅导,对于与会人员深刻理解和严格遵守《条例》,推进和提升全市固体废物管理整体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张建政强调指出,要以这次《条例》培训会为契机,规范管理,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全力保障全市固废及危废环境安全。一要提高认识。各区县、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固废监管,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不断提升固体废物的管理水平。要准确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认真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二要狠抓落实。《条例》规定危险废物实施台账管理和转移联单制度,各区县要认真抓好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实施;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固体、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各产废单位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流程建立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各收集处置单位要扎实做好运输处置工作,防止不安全隐患和二次环境污染。三要强化宣传。各县区、各单位、各企业要扎实开展《条例》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加深对《条例》的理解运用,各区县要在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督促引导企业加强《条例》学习,自觉遵守法规。

        2015年底,全市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共29家,涉及行业15个,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1949745吨,主要固废为煤矸石,占产生总量的55.7%;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共6家,产生总量为12167.8吨,主要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全市3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总量为7100吨;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总量为760吨,其中矿务局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等9家医院占医疗废物产生总量的94.3%,其他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合计产生量占5.7%。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