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咏:深化环境司法领域国际合作交流 以法律手段应对全球性生态挑战

29.04.2016  10:36
        4月27日,第一届世界环境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沈德咏率中国法院代表团出席会议并以“规则之治:中国环境法与环境司法的发展”为题作主旨发言。

        沈德咏指出,环境问题是世界各国当前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过去几十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但在资源环境方面也承受了巨大压力、面临不少挑战。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国家主席习近平今年4月5日第四次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指出,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要通过“一带一路”建设等多边合作机制共同改善环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生态挑战。中国已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十三五”规划重要内容进行部署,确立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通过立法、司法、行政以及技术、市场等各种手段,促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沈德咏强调,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中国立法机关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制定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2015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从法律层面再次宣示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为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专门单行法律也相继出台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适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正在逐步增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制度创新、科技进步,不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已初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污染防治机制,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明显成效。

        沈德咏指出,制度的实施需要严格公正的司法,中国法院担负着保障法律实施的重要职责,在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国法院从多方面入手,不断加大资源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一是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专门化建设,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截至2015年底,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中国四级法院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或者巡回法庭、合议庭共计525个。二是依法公正审判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惩处力度,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环境信息权利,严格落实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切实解决环境领域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三是出台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相关司法解释,细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起诉条件、具体程序及法律责任等规定,依法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四是深化环境资源司法改革,将其作为新一轮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加以部署,努力提升环境资源司法能力和水平。五是加强环境司法国际交流与合作,多次举办双边及多边环境司法研讨会、环境司法论坛等国际会议,依托信息技术推进信息共享,定期发布环境司法白皮书,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制度和保护状况的客观、全面了解。

        沈德咏指出,中华文明历来强调天人合一、尊重自然。优美环境是人类福祉的重要内容,地球是人类共同和唯一的家园,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中独善其身。本届世界环境法大会,必将对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增进与会各国在环境法领域的了解和共识,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中国法院将继续放眼未来,开拓创新,积极借鉴各国、各地区环境司法的有益经验,不断推进环境司法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加强与世界各国环境司法界的对话沟通,推进世界范围内环境保护的良法善治,共同维护全球生态安全、建设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

        第一届世界环境法大会由巴西高等司法法院发起召开,本届大会由巴西里约热内卢最高法院承办,共有世界贸易组织、美洲国家组织以及中国、美国等约5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派员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有关负责同志随团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