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关心指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02.11.2015  15:09
        陕西法院网讯    10月27日,咸阳中院副院长刘仲屹、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南文光、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王伟、市发改委段宏昌科长等一行来到咸阳市秦宝中学检查指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解了秦宝中学校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情况,思想道德教育、“垃圾不落地  咸阳更美丽”、道德讲堂建设、经典诵读、文明餐桌行动,文明出行、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等活动情况和“弘文励教  德善咸阳”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落实情况并向学校提出了指导意见建议。

        座谈中,检查组指出,校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一是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到人,夯实职责任务,持续稳定推进,狠抓各项任务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各项活动,对于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要做到不留死角,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二是要广泛宣传,全员参与。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努力提高师生参与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通过开展校园法制教育等活动,树立健康向上、崇尚文明的良好校风。三是要注重资料积累,规范存档。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存档、材料报送及提交工作,确保资料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达到内容详实,规范有序。

        检查组还深入学校师生当中交流了解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