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咸阳中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27.04.2016  09:34
        4月24日下午,陕西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中央、省委、市委和省高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并对该院制定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等司改文件进行了深入讨论。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咸阳中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全面启动。

        2015年,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陕西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一年来,在充分考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该院认真做好思想动员、组织保障、制度调研等各项准备工作,制定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首批审判人员入选员额法官实施办法》、《人员分类定岗工作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立足现状、结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文件,为改革试点的全面启动奠定了基础。

        会上该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院长刘仲屹对司法改革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研究室主任逯睿对相关司法改革文件制定的依据等情况进行了说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司法改革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讨论、修改和完善。

        咸阳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国庆强调,全院干警要从大局出发,坚定信心、团结一心,把思想切实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上来,集中智慧,付出最大的努力,确保司改工作准备充分、健康运行、圆满完成。在做好司法改革工作的同时,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以司法改革推动审判工作,以审判工作检验司法改革效果,为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全面推行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