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召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
23.12.2014 15:45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12月22日,咸阳市人大农工委和市农机管理中心联合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各县市区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部分农机合作社和现代农机示范园(点)负责人和市农机管理中心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农工委主任潘新泉主持会议。 在听取了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市农机管理中心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工作汇报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辉充分肯定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年来,全市农机化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以及农机化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要求各县市区人大、政府以及农业(农机)等有关部门要站在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的大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依法加快农机化发展对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必须把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折不扣地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确定的各项法律制度落到实处,为推动农业机械化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并从着力提高认识,落实法定投入,规范行政执法,强化安全监管和加强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对依法促进全市农机化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不断提高认识,增强依法促进农机化发展的责任感。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农机化相关法律的落实。三是积极做好咸阳市实施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工作。
咸阳市农机管理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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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2014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