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地税局残保金“税式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02.02.2015 10:46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014年,咸阳市地税局全面实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税式管理”征管模式,改变以往的“残联审核、按年缴纳”的管理模式,实行企业“自行申报、按月预缴”,即以改变征收标准、改变征收方式、改进用工审查方式和规范减免程序为核心内容的改革。
经过一年的运行,残保金征缴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残保金征缴面不断拓宽,安置残疾人企业数量不断增长,2014年残保金申报户数5917户,比以前年度申报户增加了132.03%,安置残疾人企业数量同也比增长19.35%;二是残保金收入大幅增长,全年共组织入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145万元,同比增长61.94%,增收1203万元;三是政策透明,公正公平,“自行申报,按月预缴”的征收模式将未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全部纳入缴费范围,杜绝了由于审核时间较短,未审核企业长期不缴残保金现象的发生,实现残保金征缴管理公正公平;四是简化流程,最大限度的方便缴费人,取消普遍年审,实行重点审核,即只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进行核定,解决了企业缴纳残保金时两部门之间的反复往返,方便了缴费人,提高了企业缴费积极性。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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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2015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