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市县镇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展开

29.07.2015  08:14
    按照市、县改革“同步启动、同步推进、分级实施”的要求,在6月18日咸阳市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动员大会召开之后,截至7月24日,咸阳市13个县市区全部召开了县镇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动员大会,标志着咸阳市市县镇三级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展开。

  转变职能,下放管理权限。县级除承接市上下放的审批职责外,重点是结合镇村综合改革,将县级住建、发改、国土等10个部门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且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养老保险、低保救助、婚烟登记、户籍管理、庄基受理、粮食直补等30项审批事项下放给所有镇办,强化镇办管理服务功能。

  整合职能,优化组织机构。按照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制改革要求,着重构建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将县级食药监、工商管理、质监、盐务等部门职能以及物价检查职能整合,组建县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牌子),实现“行政审批一体化,市场监管一体化,质量监督一体化,综合执法一体化,消费维权一体化”。同时,积极探索跨部门整合监管执法力量,将县级食药稽查大队、工商经济检查大队、物价检查所、工商“12315”投诉举报中心机构和职能整合,设立县级市场和质量监管稽查大队(挂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牌子),推动编制资源向一线倾斜。整合县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机构和职责,优化县、镇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资源。改革后,县级政府各工作部门由原来的25个左右,精简到20个左右,全市13个县市区共精简政府工作机构47个。

  精简编制,减少领导职数。这次改革,县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编制分别精简10%,领导职数1正1副、职能任务繁重的增加1名副职,并严格规范领导职数配备,各部门、单位正职一般不得党政分设,不配备领导助理。严禁低职高配。
  咸阳市县级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8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镇级机构改革9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