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赴咸阳铜川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01.11.2016  12:37

      10月24日至2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环资工委主任李健伟带领检查组赴咸阳、铜川,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分为明察、暗访两组,先后深入咸阳秦都区、渭城区、长武县、乾县、武功县、兴平市、淳化县、泾阳县、铜川耀州区、王益区,实地检查橡胶生产、污水处理、玻璃制造、煤化能源、水泥、垃圾填埋、造纸、再生能源、建材、机械加工、碳素等单位和企业,查看环保局与环保监察支队投诉办理、社区垃圾处理及河水污染治理情况。同时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的工作汇报,以及环保、法院、检察院、发改委、工信、公安、财政、国土、住建、水利、农业、林业、城管等部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反馈了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

 

      安东在铜川检查时表示,贯彻落实《环保法》、保护环境、治理污染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铜川市能够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发展理念,严抓责任落实,措施实、效果好。他强调,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贯彻落实《环保法》是一项长期任务,要高度重视,坚持不懈抓好责任落实,切实强化整改措施,改进环境治理的薄弱环节,加大环保知识宣传。针对环保工作新问题,要创新举措,组织动员群众开展监督,让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他指出,要努力改进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开展全方位、有深度的检查,多开展随访、暗访,多发现问题,针对问题精准施策,推动环保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李健伟在咸阳检查时表示,咸阳市政府高度重视新环保法的贯彻落实,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他强调,贯彻落实《环保法》要着力研究建立统一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扎扎实实落实好《环保法》各项新制度新规定。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陆宝延,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工委委员任克龙,及省人大环资工委、省环保厅、咸阳铜川两市人大相关负责人参加检查。

      (图文: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