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三举措”规范电子卷宗制作

15.01.2016  16:40

近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三项具体措施规范管理电子卷宗制作,有效提升检察工作的电子信息化水平。

组织保障到位。指派3名责任心强、科室业务骨干赴省、市院培训学习,安排1名电子技术娴熟的青年干警专职担任电子卷宗制作员,并及时配备高速扫描仪、扫描工作站(计算机)、案卷装订机等办公设备。

规范工作制度。制定电子卷宗制作管理制度,将电子卷宗制作室设为保密科室,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制作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电子卷宗制作使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电子卷宗制作过程中不出差错。

沟通协调网格化。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密切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对内,与技术、公诉、侦监等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对外,与公安机关等兄弟单位强化协调联络。

目前,该院电子卷宗制作工作全面启动,工作中坚持真实、安全、高效的原则,规范操作,良性运转,电子卷宗的内容与纸质卷宗完全保持一致,为律师同步和异地阅卷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作者: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吴京 编辑:胡安辉)

白河:通过“省AAA级档案室”认证
近日,安康市档案局局长魏顺奇等一行8人,检察
紫阳:“三个强化”夯实工作责任
近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