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三结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06.05.2015  14:37

近年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创新思路,竭诚履职,推行“三结合”工作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与家属结合,密切关注在押人员身体状况。该院注重强化联系沟通,积极联系在押人员家属,先期了解在押人员健康状况,针对患病在押人员,建立《病犯家属联系台账》,定期告知在押病犯身体状况,特殊情况下与病犯家属实时沟通,协商处理各类突发状况。

与心理咨询师结合,积极防范在押人员心理问题。该院注重强化培训指导,聘请心理咨询师定期为驻所检察官和看守所民警进行犯罪心理学培训,指导监管人员针对在押人员易于出现重大心理波动的关键环节,注意观察,提前疏导,防止在押人员因心理危机做出危害自身和监管场所安全的行为。

与代理律师结合,有效解决在押人员合理诉求。该院驻所检察部门积极畅通联系渠道,设置检察信箱,公布驻所检察室、驻所检察官联系电话,切实加强与代理律师的联系。针对代理律师反映的情况,驻所检察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作者: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黄亚丽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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