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民告官不见官”成历史

23.01.2015  18:16

近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商南县魏家台镇寇家村开庭审理一起普通的林业行政案件,却吸引了近百人前来旁听。原因是坐上被告席的是商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鲁凡。鲁凡是该县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以来首个出庭应诉的行政负责人。

1984年,商南县魏家台镇寇家村和平组村民毕天成发现1983年自留山使用权登记时,漏登了自己的一块林地,便擅自在已登记的四块林地后面接着填写了这块山林。因不懂变更补办林权登记手续,所以一直没有对底册作出变更。

2014年7月19日,商南县政府作出撤销这块山林使用权登记的决定,授权魏家台镇政府重新确定其山林权属范围。于是毕天成一纸诉状将商南县政府告上法庭。

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辩论激烈,均阐述了各自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合议庭在评议过程中认真听取了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并当庭宣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鲁凡表示,坐上被告席,对自己的工作有很大的触动,一定要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从依法治国来讲,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应成为新常态。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将改变以往‘民告官、不见官’历史,让‘官民’间面对面平等交流,促进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案件庭审质量和协调工作效率”,负责该案的审判长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方学民表示。

自2000年以来,商南县年均有5起“民告官”行政案件。以前,县政府领导碍于面子,怕质询,不敢到场面对群众,只是委派政府法制办或下属站所负责人出庭应诉,结果出现立案难、审理难、判决执行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商南县领导干部转变作风,尊重司法,提升法治思维,行政首长亲自出庭应诉,与原告平起平坐,倾听群众诉求,接受法律的阳光审判。

此前,2014年7月25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冀某等302人诉被告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挂牌出让公告一案。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牛勇作为该案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准时出庭坐上了被告席,成为商洛市行政审判20余年来第一个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

                            (商南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