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法院:以听证促执行 23案依法终结
案件一波三折,矛盾一触即发
原告黄某等人与被告商南县某矿业公司、毕某因劳务合同、承揽等合同纠纷23案,经商南县法院审理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约定,由被告毕某支付原告黄某等23人共计3698017.72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毕某未按期履行。原告黄某、尹某等23人向商南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局高度重视,紧密安排制定方案,抽调人力录入案件信息,向被执行人毕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毕某系河南省人,因企业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矿山停产后外出下落不明,致案件无法执行到位。为尽快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查封毕某矿山机械设备等财产,并在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毕某财产状况,还联合公安部门启动网络布控查找毕某下落。限期内被执行人毕某仍未履行义务,执行局遂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查封财产评估后挂牌拍卖,经3次拍卖,因该机械设备瑕疵和矿山资源开采权等原因导致3次拍卖均流拍。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毕某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仍无法执行到位。然而,申请人黄某、尹某等23人不依法定程序解决纠纷,承担诉讼风险,在“信访不信法”的思想主导下,多次到县委、县政府、法院采取围堵、吵闹、媒体曝光等手段非法逼迫、威胁国家机关,提出由政府支付欠款等无理要求,致使国家机关无法正常办公。从维护稳定和保障群众生活的角度,商南县委、县政府先后协调资金100万元暂付给23名申请人,并安排县级领导包案负责,制定细化执行方案,联合公安部门启动网络布控查找毕某下落及其他财产线索,督促被执行人毕某履行义务,但效果依然不理想。执行局征求23名申请人意见后,申请人均拒绝依法以物抵债,致使案件执行再次陷入僵局。面对群众的不理解,执行局不言放弃,全方位多渠道寻找案件突破口。2015年12月4日,执行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被执行人毕某悄悄潜回商南县城住在某酒店,执行局立即出动并联合公安将毕某控制,并对其不如实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行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经查证被执行人毕某因铁矿价格下滑致企业债务困扰,已将所有财产抵债,现有在商南的矿山机械设备价值与申请人债权数额悬殊过大,且不同意以物抵债。
认真研究论证,寻求最佳方案
为充分保护执行案件当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增强执行程序的规范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依法化解纠纷,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不能以“信访不信法”思想靠闹访、缠访维权,商南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以“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在赵川镇大阳坡村案发地现场召开执行听证会。由于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比较强烈,强制执行不仅效果不佳,还可能导致双方矛盾激化,组织召开执行听证会效果更佳,能让双方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明确自己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共同协商研究出最佳执行方案。执行法官认为,仅仅完成听证会的程序内容会流于形式,效果不会很理想,应当围绕执行听证会,丰富“阳光执行”内容,化解该批涉执信访案件。只有围绕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和被执行人未履行到位的理由,从证据、裁判理由和法律规定入手,组成精干的听证合议庭,认真研究制定听证提纲,丰富听证内容,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才能最大限度地推动案件执行工作的进展,达到“以听证促执行”的目的。组织此次执行听证会,还应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及基层组织、人民群众了解案件情况,公开透明地展示执行过程,形成对法院执行工作支持、理解、监督的良好氛围。
以听证促执行,以监督保公正
12月11日,经过周密准备,商南法院由1名副院长担任审判长、2名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就申请执行人黄某、尹某等23人与被执行人毕某因运输、承揽合同纠纷等23案执行事宜,在赵川镇大阳坡村公开举行执行听证会,由双方围绕被执行人有无执行能力及是否以物抵债,是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和申请执行人债权如何保障等问题,进行举证、质证、认证、阐明观点,让当事人明晰其中的原委、法律规定依据,达到公正执法与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有机统一。为将法院执行工作置于当事人和群众的监督下,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群益,商南法院邀请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检察院、信访局、赵川镇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派员到场参加听证会,依法进行监督。由于事前进行了精心的组织和准备,听证会进行得十分顺利,一直进行到下午1点多。通过法官们入情入理、认真细致的思想疏导,双方当事人逐渐平息了怒气,愿意坐下来共同商量执行方案。执行法官及时组织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背靠背”做思想工作,力促执行和解。针对群众的困难和疑惑,执行干警“面对面”听取群众表达意见,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的不懈努力,23位申请人稳定了情绪,理解了法律规定,对此次召开听证会形式开展执行的工作方法十分认同,同意按法律程序执行,案件取得了重大进展。最终,双方当事人共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意以物抵债,将被执行人毕某在大阳坡村中岭、石龙王两处铁矿选矿机械设备抵给所有债权人,同时约定债权人处置机械设备时毕某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至此,该案终结执行,23位申请人当场出具了息诉罢访承诺书。至此,一起长达两年之久的涉执信访案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随后,参会的代表、委员和各部门人员都发表了意见。代表、委员和相关部门同志认为,依法办事是根本,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判决确定的内容履行执行义务,人民法院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执行听证会,要使人民群众和当事人从参与执行而了解执行,从了解执行而理解执行,从见证执行而信任、支持执行,从而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推动和促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