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浅谈驻所检察室如何做好监管工作

21.05.2015  14:39

基层检察院的监所检察科作为职能部门之一,如何做好监管场所的法律监督工作?笔者浅谈以下建议。

勤观察。每天通过看守所信息系统,查看在押人员有无增减的情况,办理收押和释放的手续是否齐全、合法;看守所带班领导、值班干警是否在岗在位,依法处理当日发生的事件;查看武警战士在岗举止行为是否规范,忠于职守;监内有无违禁物品和安全隐患,食堂环境是否卫生;监室内在押人员有无异常现象;管教人员、办案人员、律师是否有违规提讯、会见的现象。一经发现,及时采取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予以纠正。

多了解。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多向看守所干警了解监管教育、安全防范方面的情况;与在押人员谈话教育时,着重了解其本人和同监室人员的思想状况、身体状况;在召开的联席会议上,向有关部门了解看守所的执法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

勤到位。要经常深入监区内的周边场所、监室内的生产场所、外劳的途经场所、做饭的操作场所,进行实地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发现每一个场所是否有安全隐患,才能提出纠正意见,才能及时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多动笔。每天要规范、具体地记载检察日志,并将在押人员诉讼程序的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监所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超期羁押的情况发生。同时,要将向有关单位发出的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催办案件等进展情况,及时记录备案,为进一步跟踪监督提供依据。

勤汇报。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向科室负责人、院领导汇报驻所检察情况,形成一般问题口头或电话汇报,重大问题当面向领导汇报,发生重大事故第一时间向上级院报告的规范化工作机制。

多总结。对于工作中取得的经验,以及所遇到的问题,驻所人员要集思广益,研究对策,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以达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作者: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黄亚丽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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