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国税推行《税务人员行为规范》

01.01.2015  02:43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规范国税干部的行为,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树立公职人员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近日,商州区国税局制定《商州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人员行为规范》,在全区国税系统推行。

该《规范》是根据《党章》《公务员法》《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税务行业特点和商州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在广泛 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规范》共分为九章35条,从政治行为规范、工作行为规范、依法行政规范、优质服务规范、为税清廉规范、文明礼仪规范六方面 对国税干部的日常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明令禁止行为。

为确保《规范》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取得实效,商州区国税局要求全局国税干部从小事做起, 爱岗敬业,坚持职业操守,守正道、作表率、扬正气,努力营造良好的从政从税环境,进一步提升履职服务能力和作风建设水平。实行工作承诺制。在全员认真学习 《规范》的基础上,实行三级承诺,实行个人向科室(分局)负责人承诺、科室(分局)向局党组承诺、局党组向社会和广大纳税人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评 议。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会同绩效考核部门等相关部门,对《规范》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定期专项督查。三是严格实施 责任追究。对违反本《规范》的行为,按照《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和党政纪 处分。

(李建宏 刘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