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商州:规范实名举报信访工作

12.01.2016  00:27

近日,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为切实提高信访举报工作效率,针对本辖区实名举报的信访线索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实名保护工作,确保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对实名举报人相关信息进行规范管理,做到严格保密,由举报接待中心专人管理举报线索、登记造册并密封管理,由其直接向主管领导报告,减少流转环节,杜绝失密泄密问题发生。同时,对实名举报信访案件优先办理,针对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现场答复是否受理,不能现场答复的,于10日内答复;针对信件类的,举报中心在7日内作出处理,自侦部门在三个月内办结,特殊情况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此外,实名举报案件调查结束后,除联络方式不详无法联络的以外,举报中心及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对举报人提出新的事实依据的,由自侦部门进行补充调查,确保案结事了、举报信访工作规范有序。

(作者: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      胡    毅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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