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出台破格提拔干部办法

25.12.2015  10:45
 

  近日,商洛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商洛市破格提拔科级干部暂行规定》,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破格提拔科级干部制定了统一标准。

  《暂行规定》共有10条,对破格提拔科级干部中“”的程度进行了量化和细化。明确规定破格只能是特别优秀和工作特殊需要的人员,对破格提拔人员从任职经历、工作年限、表彰奖励等6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对破格提拔干部的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违反规定破格提拔的情形提出了处理办法。

  该规定出台后,破格提拔人员必须按规定上报预审,未按程序或未经批复同意作出的提拔决定一律无效,并从严责任追究。(戴林高峰)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