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召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
26.12.2014 13:58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12月24日,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农业局联合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各县区农业局、农机中心、农技中心主要负责人,商南县民建农机专业合作社和洛南县鸿丰机耕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市农业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市农机局及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中荣、副市长李云飞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农机局局长袁伟,各县区农业局和洛南县鸿丰农机合作社等先后发言。会议由市农业局局长刘清民主持。 高中荣要求各县区人大、政府以及农业(农机)等有关部门要站在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的大局和坚持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高度,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依法加快农机化发展对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必须把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折不扣地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确定的各项法律制度落到实处,为推动农业机械化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并从着力提高认识,落实法定投入,规范行政执法,强化安全监管和加强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对依法促进全市农机化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李云飞充分肯定了《促进法》实施十年来商洛农机化发展取得的成就。指出切实增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必要要求,是确保商洛建设秦岭生态农业示范市的内在要求,是促进全市农机加工制造业发展的强劲动力。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深入持久地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贯彻实施。 市农机局汇报发言中回顾总结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年商洛农机化发展取得的成效。结合实际具体分析了商洛农机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和有利条件,面临机遇与挑战,说明了未来几年商洛农机化工作重点和需要的支持。 刘清民表示一定要加强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积极落实高主任、李市长讲话精神,要求农机部门认真研究购置补贴等政策,积极引导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发展,深入调研,选择部分县区试点做好农机服务专业化工作。要求各县区农业局要做好会议精神的落实,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落实农机化专项资金保障,共同推进全市农机化工作,为建设秦岭生态农业示范市、推动商洛现代农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商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龙云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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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2.2014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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