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29.02.2016  11:31

 

2016年2月26日,省委、省政府在省委党校大礼堂召开了全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总结部署会,会议宣布了2015年度全省目标责任考核榜单,表彰2015年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省政府法制办再次被评为优秀单位,这是2012年以来省政府法制办连续第4次获此殊荣。

2015年,我办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一是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重点加强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创新治理方面的立法,切实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二是全面推行“三统一”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省被确定为全国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的8个试点省份之一。三是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做好全省目标责任考核法治政府建设评分工作。四是强化法制监督,积极配合做好简政放权工作,坚决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五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办案质量,率先在全国组建了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组。六是认真办理省政府涉法事务,指导仲裁机构依法开展工作。七是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协调联系新闻媒体对法规规章草案民意征集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在《陕西日报》开办《以案说法》专栏进行普法宣传;全年在各类媒体刊发稿件700余篇。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我办将继续发挥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风向标、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把日常工作与考核管理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秘书行政处(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