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哥们义气致人重伤 三人偿金又获刑

07.11.2014  19:50
        陕西法院网讯    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但逾越法律红线的哥们义气在一起违法必将受到法律制裁。11月6日,黄龙法院宣判了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涛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判处被告人刘涛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处被告人王平有期徒刑1年又6个月,缓刑2年。 

        2013年10月19日,张涛与受害人贾某在电话中因琐事发生争执,受了委屈的张涛为了出口“恶气”于次日纠集兄弟刘磊、王石到黄龙县某KTV找到李林“单挑”,见面后,贾某被三人强行带上了该KTV楼顶,随即三人对贾某拳打脚踢,在厮打过程中,致使贾某急性中型闭合性颅脑损伤,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贾某属重伤。案发后,内心不安的刘磊、王石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经法院调解,三被告人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后殴打他人,并致人重伤,三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因刘涛和王石系未成年人,且在作案后有自首情节,应减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三被告人作出以上刑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寄语】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了解到刘磊系初中辍学,以打工为生,无固定收入和不良嗜好。王石系在校学生,父母均为下岗职工,母亲瘫痪在床。二人思想单纯,平时性格内向,两家父母平日对二人均疏于管教,二人走上犯罪道路与其法制观念淡薄,家庭和学校疏于管理,哥们义气思想严重是分不开的。希望今后家庭和学校多些关心,莫要让这些孩子们因一时糊涂走上歧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