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

25.03.2016  14:26

3月16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王成文在《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条例》是我省首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地方法规,是深入贯彻《环保法》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全面加强我省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认清制定《条例》的迫切需要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省固体废物产生量日益增多,由固体废物引发的土壤、水质和大气污染事件呈逐年增加趋势,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带来极大影响。对此,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高度重视,于2011年启动《条例》立法工作,经多次征求意见建议和讨论修改,最终经2015年11月19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把握《条例》8项重点内容

王成文厅长指出,《条例》立法逻辑严谨,内容丰富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各级在学习宣传和贯彻时,一定要准确把握以下重点,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实质,充分发挥《条例》作用。一是《条例》突出对责任的划分;二是突出固体废物规划管理;三是突出固体废物鉴别管理;四是危险废物实施台帐管理;五是危险废物转移实施电子联单制度;六是把社会源危险废物纳入环境管理范畴;七是将企业固废环境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征信系统;八是工业污染场地实行评估修复制度。

落实《条例》环保系统强化4项措施

王成文厅长提出,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以《条例》颁布为契机,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大胆履行职责,迅速抓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开创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一要以创新的思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系统参与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开展多层次《条例》培训;三要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做好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四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王成文厅长最后要求,系统上下以这次宣传贯彻大会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意识、担当意识和使命意识,全方位、多层次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把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引向深入,不辜负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望,为陕西绿色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