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商南国土局“六个严格”管理设施农用地

06.01.2015  10:38

导读: 近日,陕西省商南县国土资源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意见》,提出了“六个严格”的措施。



近日,陕西省商南县国土资源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意见》,提出了“六个严格”的措施。

严格界定项目范围。明确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和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旅游、娱乐、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展销场所等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杜绝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进行非农建设。

严格限定准入对象。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的对象限定为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化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者,并对畜牧养殖规模,粮食、果蔬、茶叶种植户和水产养殖户的经营面积进行了限定。

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分类确定用地标准、土地用途限制以及附属设施用地比例,积极引导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化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者节约集约用地,提高亩均效益。

严格把握使用条件。畜牧、家禽、水产等养殖业设施用地禁占基本农田,粮食和果蔬种植业的附属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如确实无法避让的,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安排使用当地预留基本农田指标。

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实行部门联动,采取“用地申请”镇审核、农、林、水、牧审查,国土资源局审查、县政府审批,有关部门实地踏勘,认真核实项目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严格执行批后监管。对批准实施的项目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施工前定点放样,竣工后组织验收;明确使用期限,建立退出和收回机制;加强跟踪检查督查,纳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实行动态巡查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