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市两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获批

08.04.2015  12:58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的批复》(发改规划[2015]449号),原则同意包括我省安康、周至和志丹“一市两县”在内的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

  《批复》要求,各试点市县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大胆探索,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突出本地区地域特色,按照试点示范方案明确的模式和路径,并结合市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统筹推进实施各项重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试点示范任务,为全国主体功能区建设积累经验、提供借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将通过编制实施国家“十三五”规划,出台实施主体功能区投资、产业、环境保护等配套政策,调整完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协调增加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等途径,进一步加大对试点示范地区的支持力度。《批复》同时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将加强对试点示范工作的跟踪研究和动态管理,对于试点示范成效不佳特别是生态环境出现恶化的地区,取消试点示范资格并实施限制性措施。

  下一步,我委和省环境保护厅将按照《批复》要求,加强协调指导,认真组织“一市两县”实施试点示范方案。同时结合省“十三五”规划的编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试点示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