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43项“国绿”申报条件均达到规定标准

10.08.2015  08:50
  本网讯 近年来,咸阳市以“生态咸阳、美丽咸阳”为总目标,积极实施创绿十大工程,快速推进城乡绿化和林业生态建设,构建了“一核、两河、三区、三带、九线、十一片”的国土绿化新格局,实现了“北部森林化、中部果林化、南部园林化”创绿规划目标体系。目前,该市43项“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申报条件均达到规定标准要求。   据了解,在“国绿”的创建过程中,全市普遍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以街道和乡镇为单位,建卡率97%,尽责率92%,植树成活率达90%。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0.5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3%,绿地率37.1%,人均公园绿地12.32平方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6.35平方米,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1.2%。   该市住建局积极实施拆墙透绿工程,目前全市主干道绿地率31.9%,次干道绿地率21.85%,并积极发动机关、学校、医院、部队营区、交通枢纽等单位扩大绿地面积;科学造林工作进展良好,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比42.36%,单位面积蓄积量每公顷67.2立方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同时,该局还着力提升对破坏国土绿化事件的查处力度,对城市重要水源地、古树名木等地进行了重要保护。全市建有森林、湿地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和场所33处,经常性举办各类生态科普教育学习活动,扩大社会科普宣传面,积极推动“国绿”创建工作。(赵芳)                               责任编辑/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