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总部署在全省开展防汛抗洪专项督察督导工作

22.07.2016  12:35
          7月21日,省防总向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区)防指发出通知,部署在全省开展防汛抗洪专项督察督导工作。这次督察督导主要内容是,各地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讲话精神情况、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情况、应对主汛期突发性暴雨洪水灾害措施落实情况。督察督导自7月22日开始至25日结束。

          党中央高度重视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7月20日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专门就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形势非常严峻、任务非常繁重,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行动起来,落实防汛抗洪责任、科学精准预测预报、突出防御重点、保障人员安全、强化军民联防联动、谋划灾后水利建设,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省委省政府7月21日发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字【2016】51号),就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部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组织学习,从强化防汛责任落实、科学精准预测预报、突出抓好防御重点、全力保障人员安全、加强军民联防联动、抓紧谋划灾后重建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按照省防总领导的指示要求,省防总组织开展一次防汛抗洪专项督察督导工作,督察督导小组将按照省防总《关于加强防汛督察督导工作的通知》(陕汛旱指65号)要求,由组长带队分赴联系市区开展督察督导。

          省防总要求,各督察督导组要按照督察督导内容和时间要求,切实履行督察督导职责,认真开展督察督导工作,并将本次督察督导情况及时反馈省防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