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在全省首推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购房成本可降低

25.12.2014  10:42
  近日,在曲江购房的何女士、蔺先生夫妇和建行曲江支行的负责人签订了一组特殊的贷款合同。为什么特殊呢?因为这是西安在全省首推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后的第一组合同,也是西部第一份组合合同。   组合贷款集中了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优势,为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购房需求,促进西安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精神,按照“盘活存量贷款资产,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的要求,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协调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等相关业务部门共同推出组合贷款这一新的购房信贷产品,既可以促进住房消费,又可以使更多的公积金缴存人享受到公积金优惠政策。组合贷款集中了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者的优势,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按揭贷款没有最高额度的限制。采用组合贷款后,既达到了贷款额度的目标,又降低了购房成本。   即日起,西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将在建行陕西省分行先期试运行,关于组合贷款办理具体事宜,购房者可拨打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热线“12329”咨询。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罗水洲说,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补足而形成的一种个人住房贷款模式。   西安推出的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不仅仅是在陕西,在西部都是首次。个人购买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即房屋总价=购房首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分别按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相关规定执行。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相同,起止日期相同,放款时间相同,还款方式相同。   组合贷款可降低购房者的购房成本,那么,组合贷款有哪些优势呢? 罗水洲介绍说,组合贷款满足了不同层次公积金缴存人购房需求,扩大了广大群众购房贷款方式的选择。组合贷款集中了商业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者的优势: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商业按揭贷款没有最高额度的限制。采用组合贷款后,既达到了购房贷款额度的需求,又降低了购房成本。   例如,何女士、蔺先生夫妇在曲江购买的是一套97平方米的商品房,他们首付35%,大约19万左右,他们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20万元,商业贷款22万元,贷款25年,按照现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夫妻俩每个月两个贷款合在一起的月供为2526元。 如果夫妻俩将申请42万元商业贷款,那么,他们每月的还款金额有2745元,相比组合贷款,他们每个月要多还119元。25年要多还74000多元钱的利息。借款人必须同时满足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条件。   另外,组合贷款降低了贷款资金风险。在贷前,由于借款人必须同时满足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条件,因此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前期对于借款人信誉、偿债能力、抵押物状况共同进行贷前审核,核查更为仔细,从而贷款客户质量将更为优质。贷中,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资金风险由商业银行承担,公积金贷款资金风险由委托服务公司承担,因此三方对组合贷款的办理、审核、抵押、放款等程序的标准更加统一、更加严格、更加规范。贷后,组合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公积金部分由公积金中心负责,由委托服务公司负责相关贷后服务并承担资金风险;商业贷款部分由商业银行负责。这样,双方对于贷款逾期催收与不良资产处置将更加积极主动。(来源:华商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