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0米—负30米:开发为主

29.05.2015  20:43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体系规划》及《西安市主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设计导则》已审议通过。我市城市地下空间以保障公共利益优先为原则,在利用模式上,以浅层(0米-负10米)与次浅层(负10-负30米)开发为主,深层(负30米以下)作为保护性资源预留。

保障公共利益 优先发展地下公共交通

      规划及导则所称的地下空间,是指主城区地表以下的空间,总建设用地面积为490平方公里。

      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分为城市基础设施、人防、交通和商业四类,遵循保障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优先发展地下公共交通、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停车等地下空间功能。

      其中,城市基础设施类利用包括重要的基础设施,如停车、综合管理等;人防类利用包括应急指挥所、地下医院、防空、防灾避难场所等;交通类利用多为地下轨道、隧道、快速干道建设;商业类利用主要是地下商业街、购物广场、仓储物流配套等。

地下文物埋藏区禁止开发利用
       
      影响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的重要因素主要包括:地下水、地裂缝、文物古迹、轨道交通、商业布局、建筑类型、人防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等。依据上述影响因素,全市地下空间管制区域分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

      禁建区包含渭河断裂、临潼-长安断裂、灞河断裂、浐河断裂、■河断裂等5条断裂带;14条地裂缝;东八里村、小寨大雁塔十字、金花南路、胡家庙和辛家庙、鱼化寨等6个较大地下沉降槽以及滑坡崩塌地带。同时,在灞浐、渭滨和东北郊段村3个地下水源区域,以及文物部门确定的地下文物埋藏区也禁止地下空间开发。禁建区总面积为23.5平方公里,所占总用地比例为4.8%。

      在禁建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形式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确需建设的城市交通、市政设施及廊道,需要经过专家会的论证,并报相关部门审查。

开发限建区需经过专家论证

      限建区则包含文保单位及历史建筑,8大河系、5片湿地、23个湖池,城市规划已确定的公园绿地及防护绿地,市政设施及廊道等。限建区确有进行建设必要时,应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经过专家会论证,并报相关部门审查后,可适当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据统计,限建区总面积为105.8平方公里,所占总用地比例为21.6%。

鼓励在适建区进行开发利用

      除了禁建区和限建区,其他区域则为适建区。适建区面积为360.7平方公里,所占总用地比例为73.6%。

      在适建区内,可合理确定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鼓励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在利用模式上,一般以浅层(0米-负10米)与次浅层(负10-负30米)开发为主,深层(负30米以下)作为保护性资源为以后重大基础设施地下化建设预留。

      根据规划,我市地下空间在空间结构上逐渐呈现“向心分散型”的“一核、五副、六线、十二片区、多核心”的体系。

      其中,“一核”为明城墙内老城区。“五副”为以二环串接形成的土门、胡家庙、大明宫、小寨、高新等5个都市级地下副中心。“六线”指地铁1~6号线及沿线站点。“十二片区”为三桥、西太路、电视塔、曲江不夜城、高新西万路、航天城长安南路、纺织城纺渭路、北三环、浐灞广安路、南二环沙坡、未央广场、北客站等12个地下混合功能片区。“多中心”指打造以大唐西市、文艺北路等地下次中心为核心的点状辐射体系。(来源: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