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志办公室:《陕西通志》《陕西历代旧志文库》 编纂工作座谈会召开

26.12.2014  09:10
 

  为全面贯彻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和全省地方志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系统收集、整理、保护和挖掘我省地方志资源,更好地服务陕西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繁荣,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2014年12月12日,省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召开了《陕西通志》《陕西历代旧志文库》编纂工作座谈会,全面启动《陕西通志》《陕西历代旧志文库》编纂工作。 

  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王锦春、副主任史天社、吴玉莲,各处室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市级地方志办公室有关同志,省文化厅、省社会科学院、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陕西人民出版社、三秦出版社等单位有关人员,共45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吴玉莲主持。

  会上,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付建成,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卫民,省社会科学院古籍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吴敏霞,三秦出版社总编辑、编审赵建黎等专家学者围绕《陕西通志》《陕西历代旧志文库》编纂、整理的时代意义、文化价值、历史地位,以及编纂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等内容作了发言。专家学者认为:盛世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国独有的一项文化遗产,具有“资政、存史、教化”的重要作用。国史、方志为政府资治之书,一方信史、千秋明镜。文化是陕西最响亮的名片,是陕西发展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天然宝藏。启动编纂《陕西通志》《陕西历代旧志文库》,是陕西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既是陕西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一项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文化基础工程。专家学者要充满责任感与使命感,高质量地按时完成编纂任务,把《陕西通志》《陕西历代旧志文库》打造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文化精品工程。要严格遵守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志的法规性文件和省地方志办公室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要处理好通志体例与行业特色的关系,处理好内容与结构的关系,处理好进度与质量的关系,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要顾全大局,服从省地方志办公室统一协调;专家学者之间不仅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出色的完成编纂任务,还要按照省地方志办公室的部署、安排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并做好《陕西通志》《陕西历代旧志文库》的编纂、整理工作,是时代赋予陕西专家学者的历史使命,是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我们一定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以对对历史、对社会、对后世高度负责的精神,竭尽全力做好编纂、整理工作,为推进我省文化强省建设添砖加瓦!

  王锦春主任通报了《陕西通志》《陕西历代旧志文库》编纂工作情况。王主任指出:历史上,以陕西通志命名的省级地方志约有9部,最近一部是印行距今80年的民国《续修陕西通志稿》(1934年)。《陕西通志》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陕西启动编纂的首部,计划用5至10年时间完成编纂出版。全志记述上限起始于事物肇始,下限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以现行的陕西省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将从综合、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地市、人物等方面,贯通古今,突出记述陕西近现代历史与现状,重点反映1949年以来,尤其是改革开发以来陕西的经济社会变迁。陕西编修地方志历史悠久,名志辈出,被誉为中国方志之乡。据不完全统计,流传至今的陕西历代旧志有521种。然而,历经岁月剥蚀,损毁和自然老化非常严重,一些志书已成孤本、残本,一些志书仅有稿本、抄本,如不及时进行抢救和整理,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佚失,给历史文化传承和发展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地方志工作条例》《陕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明确规定“组织整理旧志”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之一,整理出版《陕西历代旧志文库》,充分地利用旧志中蕴含的历史文化信息,建设文化强省,展示陕西地域文化的唯一性与至高性,使陕西在中华民族文化复兴中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最后,他指出:盛世修志,增强使命感;众手成志,增强成就感;打造良志,增强责任感。《陕西通志》《陕西历代旧志文库》的编纂、整理工作,是陕西方志史上的一件盛世,是陕西文化史上一件光荣的事情,我们要做到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后人、无愧于自己。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