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安全生产暨地质灾害防治防汛和食品药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做好当前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讲四点建议。一会儿,胡省长、姜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认清形势。我省是全国地质灾害多发、易发、频发的省份之一,全省51%的国土面积属于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从去年冬季以来,我们召开的三次研判会来看,今年的总体形势比较严峻。一方面由于受自然地质环境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地质灾害的发生出现了一些令人堪忧的新变化,主要有三点:
从空间上看, 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从陕南秦巴山地向陕北黄土高原延伸。据2014年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仅榆林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就比以前增加一倍。
从时间上看, 地质灾害已由“季节性”向“季节性为主贯穿全年”转变。“十二五”期间,全省发生地质灾害1458起,其中6至9月发生的地质灾害约占80%,其他月份约占20%。
从成因上看, 引发地质灾害的原因已由降雨等自然因素为主向自然因素与人为扰动叠加转变。“十二五”期间,全省因工程建设、采矿、建房等人为扰动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约占50%左右,群死群伤多是这类原因造成。
另一方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据2016年降水趋势预测,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今年气候年景总体偏差,汛期降水可能总体偏多,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压力增大。
对此,市县镇政府特别是国土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4月26日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坚决摒弃松懈、疲倦和厌战心理,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始终做到严阵以待,坚决落实防灾措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分类指导。实践表明,撤、搬、治是现阶段地质灾害防治的现实选择,其中“撤”也就是“跑”,属临时、应急性避险措施,“搬”和“治”是治本之策。
首先,“撤”要果断。 凡遇紧急险情或集中强降雨时段,必须迅速果断地将目前仍受隐患点威胁的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对此,决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按预案,下决心做好群众的劝导、疏散甚至强制撤离工作,在这方面我们“宁落骂声,不要哭声”。
其次,“搬”要 坚决 。 关于搬的问题,5月6日和19日,省委、省政府分别召开了全省移民搬迁工作专题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对统筹开展扶贫、避灾、生态和其他类型搬迁作了安排部署,请大家按省委、省政府的决策,特别是按照胡省长的讲话要求,将贫困户、地灾户优先在规定的期限内搬出。具体轮候计划和时序,省上已有正式安排,其中移民搬迁工作基础好的陕南三市年底前必须完成受威胁群众的搬迁任务。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此类搬迁户一定要严格落实即建即搬即拆制度,绝不能出现因“两地居住”而发生伤亡事件。
第三,“治”要有效。 尽管“治理”灾害隐患点是科学的减灾方法,但对于我省来讲,因治理面积太大且相比搬迁需要资金更多,我们正在与国土资源部进行衔接沟通,争取给予我省更多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资金支持,以解决一时搬不了、不能搬区域的工程防治问题。希望各市县主动对接,建好管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资金,确保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发挥好“治理”的综合效益。
三、要抓住关键。我省是全国农村面上地灾防治工作基础较好的省份,国家三个标准或规范都是以我省为基础制定的,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有一套系统的办法和成熟的模式与工作机制。只有抓住关键环节,就能赢得主动、取得实效。
一要狠抓隐患排查。这是做好主动防灾、科学避灾、依法治灾的前提和基础。面对今年的严峻形势,立足当前正处于主汛期的实际,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单位再组织开展一次全省范围的集中大排查,真正把功夫下到平常、把风险降到最低。这次排查要做到“六查”“六个不放过”,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所谓 “六查” 即:一查有无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查原有地质灾害点险情有无变化、是否加剧,三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明白卡”是否填写规范、发放到位,四查灾害点的监测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思想稳定,五查预案修订是否切合实际、安全有效,必要装备是否齐全,通讯、预警设备能否正常使用,六查灾害点周围的警示牌是否设置到位,群众对撤离、疏散路线是否熟悉。 “六个不放过” 即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不放过、人口集中区不放过、各类矿山不放过、所有工程建设现场不放过、景区园区不放过、交通沿线不放过。对排查出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立即建立台账,逐一按分工落实防治措施,确保安全防范、万无一失。
二要完善应急预案。目前,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加强对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的动态研究,根据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该更新的要更新、该调整的要调整、该充实的要充实,不断增强预案的操作性、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一套预案管几年”。同时,要经常组织群众开展演练,普及逃生避险基本技能,切实提高群众避险和自救能力。
三要注重群测群防。要广泛开展识灾、防灾、避灾知识的宣传,让关联群众明白防灾常识、明白临灾前兆、明白撤离路线,增强群众主动防灾的意识。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干部和监测员的作用,建立完善县、镇、村、组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特别对高危地质灾害隐患点,一有降雨即落实专人全天候监测,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发出预警,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做好突发灾害处置工作。要建立专群结合的防灾机制,加强地质灾害专业防治队伍建设。为弥补基层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我们已与省内地勘单位构建了平战结合的技术支撑体系,对口到市、派驻到县,特别是省地矿公司还组建了200余人的全省地质灾害应急突击总队和12个支队。各市县要充分发挥地勘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不断提高排查预警、应急抢险的专业化、科学化程度,确保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四、要落实责任。一要勇于担当。国土部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牵头协调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抱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好职、尽好责。
二要当好助手。要主动建议党委、政府健全完善指挥有力、运转顺畅、有序有效的组织领导机构;要针对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建议政府整合资源,安排必要的资金和装备;要提高应变处置能力,遇紧急情况,立即建议政府启动相应预案,迅速组织开展群众疏散撤离、抢险救援、成因调查等工作。
三要注重配合。要加强横向联系和纵向沟通,与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建立灾情会商、信息共享、预警发布等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反应灵敏、配合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努力形成防灾减灾的强大合力。
四要依法治灾。省委、省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法治体系建设十分重视,省人大、省政府已将《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列入立法计划,这标志着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迈入法制化轨道。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将法治理念贯穿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全过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规守法的原则,凡辖区内所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地质灾害防治法规、规章的要求,生产生活区选址要依规并预先进行危险性评估,同时主动接受国土部门的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做到严格依法办事,杜绝特殊行为。
五要强化监管。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损害、谁治理”的原则,在继续做好面上常态监测和防治措施落实的基础上, 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加强对人为扰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上,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和对项目承办、主管单位的指导,适时建议政府作出修改项目规划、停工整顿整改、完善工程措施等决定,最大程度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