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朝会:坚持以民为本 践行立检为民宗旨

08.04.2015  11:56

      立国之道,唯在富民,立检之本,亦在群众。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两会精神对民生工作的侧重都有所体现。这也是符合我们党始终坚持的群众路线不动摇,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遵旨。故构建和谐检民关系,是我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续,也是新时期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现浅谈几点拙见,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从严治检,打造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 要想赢得群众的信任,首先得从自身做起,“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就要求广大检察干警要立足于检察职责,做到“五个过硬”,在执法过程中,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要群众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能做的,自己要带头不做;要严格、公正执法,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执法对象和自己有某种关系而枉法,更不能因为自己是检察干警就赋予自己某种特权,切实提高广大干警的综合执法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

      以民生为切入点,促进检民关系。 结合当前发展的新形势,将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学习与实践充分结合起来,密切联系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一切为了群众,以群众生活、生产中反映最为强烈的诉求为结合点和切入点。通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坚决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活动;突出查办教育、就业、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补偿等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有针对性地加大法律监督的力度,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积极探索服务民生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检察制度,改革完善检察工作机制,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法制环境;同时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检民关系。

      增强法制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明确对法律负责与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切实增强依法办事和严格、公正执法的责任心。二是要加强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在执法上突出一个“”字。要坚持落实以人为本,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积极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设身处地考虑到当事人的切身感受,善于用群众语言、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来管理、来服务、来执法,做到以理服人,以诚待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执法而引起的群众投诉。坚决克服执法随意性,坚决克服特权思想,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把人民群众满意做为第一标准,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每一件事情,办理好每一件业务,来赢得群众的满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扩大教育的层次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是要完善执法内外监督制约机制,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内部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力度,防止滥用权力。四是要针对影响严格、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如地方保护主义、人情干扰、权大于法、金钱诱惑等,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内外监督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坚决纠正执法随意性,抵制各种压力和诱惑,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五是要明确执法范围,下大力气减少、杜绝行政干扰,完善监督机制,尽可能减少不规范的人为因素,以营造有利于检察工作的执法环境,缔造和谐的检民关系。

      保障检民沟通渠道,缩短检民距离。 以驻镇办检察联络室为载体,充分关注人民群众的感受和意愿,健全社会舆论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充分听取民意,正确处理尊重民意与司法独立之间的关系,要求检察机关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一是推行科室信访联络互动制、督查督办制、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制等制度,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责任明确、便民高效的信访接待处理新模式,及时排查和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做好检察环节的息诉工作;二是推行公开听证(需要保密的除外)、书面答复制度,在接待信访过程中,特别是在处理集体上访、多次上访以及其他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对因拆迁、土地征用、国企转制、社会保障等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过程中,邀请有关当事人、社会群众举行听证,保证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公开、公正,有效减少信访人重访、久访不息等现象的发生;三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控申检察队伍,由于控申工作涉及行政执法活动的方方面面,工作量大、专业化程度高,检察机关要保障相应的机构编制,以便把一些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的干警充实到控申部门。

      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构建和谐检民关系。 和谐检民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当前复杂社会局势的有效办法。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种利益关系、价值观念冲突导致各类矛盾易发,社会局势将越来越复杂,刑事犯罪发案率居高不下,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侵财犯罪和经济犯罪增长迅猛,危害程度日趋严重;网络犯罪日益增多,对社会稳定的影响日益加大;黑社会性质犯罪危害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毒品违法犯罪严重,引发一系列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占相当大的比重,流动人口犯罪日益突出;犯罪的动态化、暴力化、组织化趋势明显,打击难度增大等等。建立安定有序的社会法治环境是检察机关的历史使命。这就需要我们构建和谐的检民关系,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在社会中构筑起一道严密、科学、有效的防控体系。同时,依靠广大群众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参与社会管理热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营造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的社会大环境。

      检察机关的权力由人民赋予,树立关注民生、执法为民的理念,是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对民生问题解决得好坏与否,是检验整个检察工作得失的关键,也是衡量检察事业能否顺利发展的标准。只有关注民生,认真研究民生现状,抓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影响民生的主要矛盾,才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促进检民关系的和谐。

(作者: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席朝会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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