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伤人 全楼业主赔偿物业负连带责任

31.03.2017  13:13

小区业主在伸到楼外的楼层平台上放置杂物,遇恶劣天气极易给楼下行人造成损害。业主王女士问:“如果发生坠物伤人事故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律师称,“无主”坠物伤人毁物全楼业主赔偿,物业负有一定连带责任。 

数百业主每天出入提心吊胆 

昨日中午,记者根据市民反映来到曲江八水小区,站在院内向楼体望去,两个单元的楼洞上方每层都向外伸出了一个宽约3米、长约2.5米的平台,其中一单元楼洞上方的平台上摆放着花盆,一白颜色的花盆就放置在平台边沿上。期间,不停有业主从平台下方经过。另外,站在院子里能够目击到的该单元六层、七层平台上放置着木板、纸盒、纸箱等杂物,其中七层平台上的部分杂物半截伸到了平台外。二单元楼洞上方的平台上,同样放着木架等杂物。 

一名业主指着平台边沿上的花盆说,“看到你们的报道以后,我从花盆下面经过提心吊胆的,花盆掉下来砸到头上咋办?” 

坠物伤人物业负有一定责任 

对此,律师李志山说,《国家物权法》规定,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遇上这样的情况,首先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反映。如果发生了高空抛物、坠物,造成财产、人身伤害,物业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人们从楼上往下扔东西造成路人受伤或死亡,这种结果往往是由于肇事者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或者能够预见但过于自信。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话,应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肇事者有可能被判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在民事上,假如找不到责任人,则推定所有住户都有“抛物”的可能,应由所有住户一起赔偿,除非住户能举证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如果您曾遭遇过高空抛物、坠物的伤害,或者发现小区内有此类威胁到“头顶安全”的现象,请拨打本报热线965369,@三秦都市报、 三秦网 ,或在三秦都市报官方微信给三秦君留言。 

本报记者赵丽莉 

高空坠物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