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堆起火殃及轿车(图)

19.10.2014  04:05

 

10月17日,被烧成空壳的车子仍停在垃圾堆旁 华商报记者 张林 摄

  华商报咸阳讯(记者 张林)一堆垃圾半夜起火,将停在旁边的小轿车引燃后烧成了空壳,车主认为,环卫部门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

  姬女士家住乾县城关镇顺林巷,平时就将车子停在巷口外的马路上,今年7月巷口外开始修路后,姬女士就将车子停在巷子里再也没开过。而由于修路垃圾车进不来,附近村民就将生活垃圾扔在姬女士车旁的空地上,逐渐形成一个大垃圾堆。

  “谁也没想到垃圾堆会着火,而且会把我的车子引燃。”17日上午,姬女士说,14日早上出门时,发现她的车被烧成了一个空壳。

  华商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被烧的是一辆从出租车行业退下来的比亚迪,整个车身只剩个空壳。“我的车是去年花6300元买的二手车,现在因为环卫处垃圾清理不及时,造成我的车子被烧,环卫处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发现车子被烧后,姬女士已向辖区城关派出所报警,警方也已立案调查。乾县环卫处办公室主任李俊杰表示,事发处并不是环卫处指定的垃圾投放点,当时因为修路施工队将一些建筑垃圾堆在此处,后来村民也将生活垃圾扔到这里,“施工结束后,施工队没有及时清理垃圾,我们正准备安排清理,没想到就出了这个事情。”对此,西安市律政阳光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张永生律师表示,如果垃圾堆是被人点燃的,纵火者应当承担第一责任,但如果警方找不到纵火者,负责处理垃圾的管理方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