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首次有丧葬补助金

11.11.2014  09:41

    昨日上午,西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简称城乡居保)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并对城乡居保政策进行多方面调整,增加了三大利好信息:参保者首次有了丧葬补助金;缴费档次分为12档、多缴多补贴;缴费时间越长,将来基础养老金就会越多。

    昨日下午,就读者关心的问题,西安市人社局副局长杨庆、农保处处长乔秦生向华商报记者进行了解读。据了解,西安市在2009年和2010年,先后启动实施了新农保和城居保,2011年将两政策合并统一为城乡居保,目前参保人员达到了250.79万人,其中居民19.31万人,农民231.48万人,参保率达到99%,其中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人数60.74万人。

     新变化之一

   城乡居保有了800元丧葬费

    新政策首次有了丧葬补助金制度。根据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城乡居保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其直系亲属应在3个月内办理销户手续。区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其销户手续办理完成后,向其支付800元作为丧葬补助费。

    解读:由于新规定是从今年1月1日执行的,只要符合政策的,均可携带相关手续到经办部门补领丧葬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