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二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增5元

16.01.2015  01:23

今日,人社部传来好消息,我国将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55元提高到70元,提高幅度为27.3%,提高待遇从2014年7月1日算起。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我省也将根据国家要求再次上调城乡居民养老金,这是我省第二次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2013年10月1日,我省首次对60周岁 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国家每人每月55元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元补助,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增 加的5元补助由省财政全额负担。

今年我省将根据国家政策,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次提高,如果按照国家上调15元的话,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则有望达到75元,目前我省已有410多万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参保人员达到了1700多万人。华商记者 周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