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规划引领陕西城乡建设有序开展

30.12.2014  08:02
    近年来,我省积极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分区域分层次抓好规划审查和管理,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构建“一核两轴两带三走廊四极”的城镇群新格局。

   城乡规划体系趋于完善


  《陕西省城镇体系规划》及关中、陕南、陕北三大区域规划、《西咸一体化建设规划》、《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西咸新区总体规划》以及设市城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改、102个县(区)域村庄布局规划、83个县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在各层次规划的指引下,全省区域建设趋于协调,城镇建设有序开展,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功能设施逐步完善。

   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体现

  陕西省政府成立陕西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并聘任了首批14名城乡规划督察员,对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实施行政督察。省住建厅设立稽查办公室,重点加强对全省各地市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管理情况的稽查。2014年开展了全省城市总体规划督察工作,《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城乡规划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贯彻落实情况检查。与住建部对西安、韩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对西安市、铜川市城乡规划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抽查。2014年,全省有8名相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起到了对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的震慑警示作用。

   城乡规划编制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加强规划规范标准的制定,先后制定了重点示范镇建设标准和规划编制导则,文化旅游名镇、新型农村社区等系统指导镇村规划编制的技术文件,指导全省镇村规划编制工作。省、市、县各级政府均建立了规划委员会制度。全省80%的市、县聘请专家组成规划专家组,从规划编制开始阶段跟踪指导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推进“三规合一”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选择部分市县作为部省“三规合一”试点和划定城市开发边界试点,制定《陕西省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办法(试行)》、《陕西省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编制技术指引(试行)》。先后制定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纲要》、《“十二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规划》,全省形成了以总体规划为引领、详细规划为支撑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体系。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