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渭城区住建局推动城市建设兼顾文物保护

18.02.2016  09:10
  本网讯 咸阳市渭城区历史悠久,地上地下文物资源丰富,秦咸阳宫遗址、汉渭陵等汉帝陵遗址位于辖区之内。近年来,咸阳市渭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学习文物保护法,在文科路、厚德绿地等市政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正确处理工程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不断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自觉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城市的记忆,一旦拆除、破坏就再也无法复原。因此,渭城区住建局始终牢固树立文物保护的法律意识,把文物的保护和抢救放在项目建设的首要位置,自觉将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同做好新时期城乡建设工作统筹兼顾。   在项目立项或规划选址前,渭城区住建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主动与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对接联系办理工程范围内以及取土区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审批手续,并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发现项目占地存有重要文物遗存的,按程序上报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进行抢救性发掘后,再行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渭城区住建局要求各建设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时向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如因抢救性发掘需要调整或顺延建设工程工期的,各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因文物勘探、抢救性发掘产生的相关费用,依照法律规定,列入工程建设预算。(张修源 通讯员 张胜虎)                 责任编辑/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