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在批捕案件中发现“案中案”

06.08.2015  03:01

陕西媒体讯(记者 陈燕 通讯员 郑全)近日,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批捕一起利用POS机“非法套现”的犯罪案件。在后续的侦查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利用大量信用卡为多人套取巨额资金的犯罪事实终于浮出水面。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自2012年以来利用其申领的5台POS机,以虚假交易的方式,先后为周某、韩某、谭某等十余人套取现金500多万元,收取每笔1%-1.5%的手续费,获利数万元,王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我国金融管理秩序。

据介绍,今年5月底,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办理韩某信用卡诈骗案件中,办案人经仔细核对涉案本金数额发现,涉案交行信用卡交易清单中三笔共计26万元两天内在本市西华门同一个 数码 店内连续以整数方式交易的记录。随后在对犯罪嫌疑人的提讯中,办案人就涉案的26万元用途向犯罪嫌疑人重点讯问,犯罪嫌疑人韩某供述其曾在该数码店非法套现的事实。干警们针对这一情况专门向公安机关发送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意见书,要求重点落实该数码店是否存在“非法套现”行为。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侦监科多次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跟踪案件进展情况,引导侦查取证,使“案中案”得以快速侦破。近年来最高法、高检院连续出台文件严厉打击信用卡犯罪行为,新城区检察院积极响应,大力打击利用信用卡非法套现的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