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制定“合适成年人到场”办法

29.12.2015  20:24

近日,城固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为了破解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确定合适成年人到场难的问题,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共青团县委等部门进行了座谈,共征询到意见和建议十五条,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城固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诉讼办法》。

该《办法》针对办案过程中合适成年人的确定太随意、没要求、不适合、走过场等不规范的行为,规定了合适成年人的具体选任范围、人员条件,明确了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与义务、参与诉讼的程度等具体指标,规范了办理案件过程中相应的司法行为,切实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今年以来该院公诉科按照上级要求查找不规范司法行为后,规范其审查起诉环节司法行为的一项重大举措。

 

(作者:城固县人民检察院 梁超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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