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30.10.2015  19:33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速实现“创业腾飞”,努力建设“六个城固”,进一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城固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4年起在全县开展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城固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4—2020)于2015年6月18日通过了省级专家组评审,9月24日通过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实施。规划要求:到2017年,全县80%以上的镇、村要达到省、市级生态镇、村建设标准并获命名,其中至少50%的镇、村达到省级生态镇、村建设标准并获命名。

  城固县域各镇高度重视生态创建工作,认真按照《关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决定》,结合实际、精心组织、严格筛选、分批开展创建工作。按照生态镇、村建设指标积极联系相关部门指导规划建设、认真编制申报材料。目前已有达到创建标准的13个村,4个镇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工作,待县环保局审核后上报。

 

 

 

(责任编辑:卓悦)